在婚姻存续期间,配偶未经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“第三者”,该行为严重侵犯配偶财产权,法律明确规定此类赠与合同无效。
核心法律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三条及第一千零六十二条,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。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,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一方擅自将大额资金赠与第三者,违背公序良俗,赠与行为自始无效。受赠人占有该财产缺乏法律依据,构成不当得利,应当予以返还。
可追回范围

并非仅追回“小三”主动索要的部分,而是追回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全部款项及财物。这包括但不限于微信/支付宝转账、银行流水、购买的房产、车辆、奢侈品以及支付的“分手费”、“青春损失费”等。只要是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产生的财产转移,均在追回范围内,且通常主张全部返还,而非仅返还一半。
关键证据收集

1. 转账凭证:打印银行流水、微信/支付宝账单,标记出异常大额或频繁转账记录。
2. 亲密关系证明:聊天记录、悔过书、照片、视频等,证明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。
3. 资金流向证明:若资金已转化为房产或车辆,需提供购买合同及出资证明。
诉讼建议

建议以“确认赠与合同无效纠纷”为案由提起诉讼,原告为原配配偶,被告为第三者,原配偶(出轨方)列为第三人。法院判决生效后,若对方拒不返还,可申请强制执行。此类案件事实清楚、法律依据明确,司法实践中支持全额返还的概率极高。